常识 | 唯生论 |
释义 | 唯生论亦称“唯生哲学”。现代陈立夫哲学理论。20世纪30—40年代在《唯生论》、《生之原理》等书中提出。自称其旨“既不主张唯心一元论,亦不主张唯物一元论,而主张唯生一元论”。在阐发孙中山“生元说”的名义下,称“宇宙的本体即生元,生元以生为性,生生不已,化为万物”(《生之原理》)。认为“生”是宇宙本体的属性,它无象无体,却是“宇宙间有生无息、大智万能的主宰”、“造物者”,“一切现象都是生命的表征”,而“精神能力与物质能力只是生元之两种作用”,强调“精神能力为主,物质能力为从”(《唯生论》上卷)。又以“人乃宇宙之中心和生元之最高表现”立论,吸收现代西方生命哲学的某些观点,着重阐发了唯生哲学的中心——民生论问题。认为宇宙的实质是“奔进不停”的生命演化过程,其“表露于人”,即“成人之性”,故人的本性就是要求“共生、共存、共进化”,人的价值即在完成其为宇宙中心的使命,参与天地之化育,实现人生与宇宙自然贯通为一贯之生命流行体。进而发挥传统儒家的人性理论和固有道德,极言“人的本质便是仁心”,道德是“人所自发之尽性的要求”,“根本是要趋向于善的”,以此说明唯生论的道德观是由“智、仁、勇、中、察”五个条件“才成功一个整个的做人的大道理”,强调“无论读书作事为人,都要以《大学》、《中庸》上的道理为最高的法则,彻底地作到一个‘诚’字。”(《唯生论·结论》)肯定传统的伦常观念,为复兴“民族固有道德”,推行蒋介石倡导的“国民精神建设”和“新生活运动”提供哲学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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