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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唯才是举
释义 唯才是举曹操的思想。东汉末年,曹操初秉汉政,为了广罗人才,发布《求贤令》、《取士勿废偏短令》、《举贤勿拘品行令》,即《孟德三令》等一系列渴望求贤的诏令。曹操引古明今,强调“贤人君子”在政治、军事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的主张,重点突出“士有偏短”、“举贤勿拘品行”的见解,选士用人不可求全责备。不论出身微贱、负有污辱之名、见笑之耻,或是仇人小吏,甚至不仁不孝之人,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者,统在举荐之列。他还举商代的伊尹、傅说,春秋时的管仲,战国时的吴起,汉初的萧何、韩信、陈平等人为例,以说明君王必须“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之理。但他也认为,最理想的是“高才异质”的“至德之人”。说明他在倡导“唯才是举”的同时,依然注重德才兼备。

唯才是举 

东汉时期强调道治与德治,选拔官吏的标准,既依据封建德行,也重视出身门第。被选用的人要有仁义、孝悌等方面的封建道德品质,也要有高贵的家世出身。曹操为了维护和发展势力,让更多的人为自己的事业服务,不受东汉时期选拔官吏标准的限制,强调唯才是举。具有封建道德品质,出身高贵的人有才能,他固然愿意选用;缺少封建道德品质,出身下层的人有才能,他也注意提拔。目的是要在战争年代中发展势力,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曹操用人强调人治与才治,用人唯才是举。他先后下了三次“求贤令”,这是一个用人标准的转折。建安十五年(210),曹操发布了第一个“求贤令”,特别提出,贤人指的是有才的人,而不是有行之士。只要有才,即使不是廉士,既使“盗嫂、受金”,也应当起用。建安十九年(214)十二月,发布了第二个求贤令——《敕有司取士勿废偏短令》,再次强调“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仍然主张以“行”取士,无“行”的不用。建安二十二年(217)八月,曹操又下了第三道求贤令——《举贤勿拘品行令》,在这里进一步指出,既使“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不仁不孝”,只要是“高才异质”,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便起用他们为将、守,起用他们治理国家,带兵打仗。还明确宣布要举无遗才。

在这里,曹操用新的道德观念,做为选拔官吏的标准,是对东汉末年以封建道德、家世出身做为选拔官吏标准的一次冲击。他决心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人来壮大本集团的力量,扩大统治基础。

曹操的唯才是举方针,在实践中得到贯彻执行,并取得显著效果。一大批有才干的人被吸收到曹操周围,扩充了曹氏集团的力量,稳定了曹氏集团的统治。“求贤三令”的发布,标志政治社会道德思想上的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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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0: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