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哲学大纲》近现代蔡元培编著。1915年商务印书馆初版,至1921年共印行七版。曾作为当时教育部审定的师范学校教科书。共分四编: 《通论》、《认识论》、《本体论》、《价值论》。《通论》阐明哲学之定义、部类、次第及其与科学、宗教的关系。认为认识论、本体论和价值论三者,“以本体论为中坚,惟欲本体论之不陷于谬误,不可不有正当之方法,故必以认识论先之。既有本体论之结论,乃得本是以应用于实际,故以价值论殿之”。《认识论》论述认识之概念、程度以及主观之认识、现实世界之认识和本体世界之认识。指出判断哲学家的认识(论理之知识)正确与否有四个因素:感情之相应、经验与思索之调和、意识之明瞭、人情之契合。《本体论》列举各哲学派别探讨世界之缘起及实在之性质。认为“吾人既于认识论中略述能知之事,由是进而论所知之事,是谓本体论”。《价值论》分析价值概念以及价值与道德、宗教、美学的内在联系。认为“举世间一切价值而评其最后之总关系者也,其归宿之点在道德,而宗教思想与美学观念亦隶之”。在“凡例”中自称:“本书既为引人研究哲学之作,非哲学之著述,故历举各派之说,不多下十成断语,留读者自由思考之余地。”收入《蔡元培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