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咨议局 |
释义 | 咨议局清政府“预备立宪”期间在各省设立的地方咨询机构。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下诏“预备立宪”,次年10月 (九月)谕令各省督抚在省会筹设咨议局,作为地方的咨议机关,“并为资政院储才之阶”。1908年7月(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公布了《咨议局章程》和《议员选举章程》,并限一年内成立。各省议员名额不等,最多者如顺直(今北京及河北),一百四十名;最少者如吉、黑等省,仅三十名。选举资格有资历、功名、官职、财产等严格限制,广大群众被排斥于选举之外。章程规定咨议局“为各省采取舆论之地,以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为宗旨”,但要受督抚的监督而无监督行政之权,实际上只不过是地方大吏的咨询机构。1909年10月(宣统元年九月)各省咨议局成立,当选议员中资产阶级上层的政治代表立宪派占据多数,而且许多立宪派的头面人物被选为咨议局议长,如江苏的张謇、湖北的汤化龙、湖南的谭延闿等。咨议局的成立,为各省立宪派提供了合法的活动阵地,他们互相联络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进一步暴露了清政府伪立宪、真集权的阴谋。武昌起义后,各省咨议局在策动各该省独立、加速清王朝的覆灭中起了相应的作用。由于群众皆视咨议局为民意机关,因此它也为独立各省的立宪派投机革命、窃取革命政权提供了方便。 咨议局咨议局是清政府在各省设置的地方咨议机关。摄政王载沣为了笼络人心,保持清王朝垂死统治,于1909年令各省成立咨议局。议员都是地方官绅、立宪党人。如江苏咨议局议长张謇、浙江咨议局议长汤寿潜、湖北咨议局议长汤化龙、湖南咨议局议长谭延闿、四川咨议局议长蒲殿俊等。咨议局有议决本省兴革事宜及公债、税法等权力,但所议事项必须经督抚批准才能生效。咨议局的成立,使立宪派取得了“国民代表”的资格和过问政治的合法地位。于是,他们一面以咨议局为讲坛,发表议论,通过各项决议,力争监督地方政府的权柄;一面互通声气,“函电咨询”,发起和组织各省咨议局联合请愿,更为急迫地要求清政府实行宪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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