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
释义 |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简称“五项原则”,是我国政府处理同世界各国关系的基本原则。其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举行谈判时首次提出,后正式写入双方达成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的协定》的序言中。1954年6月下旬,周恩来访问印度、缅甸,在中印、中缅联合声明中,再次重申了这五项原则。后来,五项原则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接受和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许多国家建立和发展了国与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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