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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黄炳南
释义

黄炳南1875——1956

幼名丙丁,字純青,晚號睛園老人,祖籍河南固始,後徙居福建南安。1875年 (清光緒元年) 生於臺灣臺北。12歲能作八股文。18歲應府縣試。1895年集資籌創樹林造酒公司,後改爲樹林紅酒株式會社。歷任桃園廳樹林區長及臺北州海山郡鶯歌莊長,樹林信用組合長及畜產組合長,臺灣畜產協會理事,桃園水利組合評議員,臺灣總督府評議會員。臺灣《新民報》社顧問。1928年臺灣總督奏請叙勳六等,授瑞寶章。1931年組織“反對限制臺米移入内地期成同盟會”,並於9月前往東京,歷訪齋藤首相、後藤農相、永井拓相、及各府黨領袖,代表臺民表明反對意見,日人終於收回成命。1941年辭去公職,舉家移居臺北。1945年秋,臺灣光復,被選任省農會理事長,省參議員,土地銀行監查人,合作金庫監查人,大同中學校董會董事長,臺灣文化協進會監事,《國語日報》社董事,臺灣《新生報》設計委員會委員。1948年4月,參加省參議會組織京滬考察團,回祖國觀光;同年6月,臺灣省通志館成立,應聘爲顧問委員會主任委員。1949年7月,改組爲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於次年3月任該會主任委員。1954年任聯合國文教組織中國委員會“委員”,“内政部禮俗委員會”委員,及省政府顧問。1956年12月17日逝世。終年81歲。著有《晴園年譜》、《晴園詩草》、《晴園文存》、《八十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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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0 2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