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武帝释放杂户
北周武帝宇文邕释放杂户为民的事件。杂户是北朝的一类人户,是一种隶属官府的农奴性质的人户,包括隶户、屯户、牧户、伎作户等人户〈狭义的杂户专指隶户〉,社会地位低下,多由战俘充任。北周武帝在位期间,几次释放杂户和奴婢为民:(1)建德六年(577)八月,下诏“凡诸杂户,悉放为民。配杂之科,因之永削”(《周书·武帝纪》)。(2)建德六年十一月,规定自北魏孝武帝永熙三年(534)七月至建德五年十月期间,被西魏和北周掠夺为奴婢的东魏、北齐人释放为良人,西魏恭帝元年(554)西魏伐江陵时被没为奴婢的梁朝人也释免为良人,并且,按他们现居住地登记上户籍,“若旧主人犹须共居,听留为部曲及客女”(同上)。(3)宣政元年(578),下令释放原柱国豆卢宁攻打武陵(今属湖南)、南平(今湖北公安县)等郡时“所有民庶为人奴婢者”为良人。周武帝释放杂户(包括奴婢)为民,提高了原杂户的身份,既缓和了阶级矛盾,又解放了生产力,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