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周敦颐 |
释义 | ![]() ![]() ![]() ![]() 周敦颐(1017—1073)北宋哲学家。字茂叔。道州营道(今湖南道县)人。因其筑书堂于庐山莲花峰下小溪旁,仿营道故居濂溪以名之,后人又称濂溪先生。曾官郴州郴县令、大理寺丞、知洪州南昌、国子博士、通判虔州、广南东路转运判官等。依据《易传》、《中庸》和唐韩愈《原道》,接受道教、佛教的某些思想,把陈抟《无极图》改变为论证世界本体及其形成发展的《太极图》,建立了以孔、孟正统思想为主的哲学理论体系。其提出的太极、理、气、性、命等一系列哲学范畴,成为宋明理学的基本范畴,他本人成为宋明理学的创始人之一。在《太极图说》中提出其宇宙生成论:“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气顺布,四时行焉。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无极之真,二(两仪)五(五行)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无极而太极”(朱熹注为“无形而有理”)是宇宙虚无的精神本体,为“动而无动,静而无静”的“神”。认为人得二五之秀气,为万物中最灵者。但心、性受感外物而有善恶,主张通过“立诚”、“主静”而达到人类的最高准则“人极”(即诚)。“诚”是周敦颐道德哲学的中心观念。“诚”作为道德观念,原指凡事须做得心安理得,不能自欺欺人。周敦颐把“诚”作为本体,与天等同起来。提出“诚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通书·诚上》)。认为“圣人”与天地合德,是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教化者,而其根本的是“诚”。又说:“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静无而动有,至正而明达也。”(《通书·诚下》)这种“诚”,是构成仁、义、礼、智、信等“五常之本”,是孝、悌、忠、顺等“百行之源”。它静时无形,而在运动中则完备地表现出来,达到道德最高的境界。美学思想上,承继佛道思想与韩愈文道合一的美学观,明确提出“文所以载道”的主张,认为“轮辕饰而人弗庸,徒饰也。况虚车乎?文辞,艺也;道德,实也。笃其实,而艺者书之;美则爱,爱则传焉”(《通书·文辞》)。把美看作是“文辞”与“道德”结合的产物。要求文艺为表现道德服务,“不知务道德而第以文辞为能者,艺焉而已”(同上)。文辞的艺术美,只有成为表现“道”的附庸和工具,才有感染力。其思想对程颢、程颐的“静观”和“作文害道”的美学思想形成有重要影响。有《通书》、《太极图说》。后人编有《周子全书》。 周敦颐(1017—1073)宋理学家。原名敦实,避英宗旧讳改字茂叔,号濂溪。道州营道(今湖南道县)人。仁宗景祐三年(1036)以舅恩补试将作监主簿,累官国子博士、通判虔州、提点广南东路刑狱、知南康军等。神宗熙宁五年(1072)定居庐山,筑濂溪书室讲学。卒谥元公。平生博学力行,为政有能名。黄庭坚评其人品有如“光风霁月”。深于《易》学,善谈名理,程颢、程颐皆其弟子,对宋明理学影响很大。至其诗文,虽无意为之,亦精粹深密。佳作有诗《同宋复古游大林寺》、《春晚》;散文《爱莲说》,尤为人传颂。今有《周元公集》、《周子全书》、《周濂溪先生全集》三种版本文集行世。生平事迹见宋潘嗣兴《濂溪先生墓志铭》、朱熹《濂溪先生事状》(均见《濂溪集》卷一〇)、《宋史》卷四二七。 周敦颐 1017—1073北宋哲学家,原名敦实,避英宗旧讳而改名,字茂叔,号濂溪,宋道州营道(今湖南道县)人。以舅父之任,为分宁主簿,调南安军司理参军。后移桂阳令、知南昌,熙宁初年(1068)知梆州,为广东转运判官、提点刑狱,所治施行惠政,以洗冤泽物为己任,后以疾求知南康军,卒于任所,年五十七,谥曰“元”。其人品颇为时人称道。周敦颐被推为宋代理学的开山祖师。他以《易传》、《中庸》及韩愈《原道》为依据,吸收道教、佛教某些思想,把陈抟的《无极图》变为论证世界本体及其形式发展的《太极图》,建立了以孔孟为正统思想的哲学理论体系。其《太极图·易说》论述了宇宙生成和万物化生的问题,提出了一切本于太极的观点。在《通书》中提出“立诚”、“主静”。这两部书为理学经典著作。他提出的无极、太极、阴阳、五行、理、性命、动静等成为宋明理学的基本范畴。朱熹尊称他为“先觉”、“道学宗主”。程氏兄弟皆师事之。后人编有《周子全书》。 |
随便看 |
|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