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福民1876——字哲侯,江蘇吴縣人,1876年(清光緒二年) 生。早歲赴日本留學,入法政大學,畢業後歸國。1913年2月,署江蘇省高等檢察廳檢察長。1914年12月,任湖北省高等檢察廳檢察長。1915年1月,調任山西省高等審判廳審判長。1920年11月,任浙江省高等審判廳審判長。1929年1月,任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參事。1932年3月,署安徽省高等法院院長。1935年6月,任考試院司法官臨時考試典試委員會委員。1936年2月,任安徽省高等法院推事兼院長。1938年11月去職。1943年1月,任汪僞首都高等法院推事兼代院長; 4月任汪僞首都高等法院院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