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盛清1910——筆名陳說,江蘇溧陽人,1910年 (清宣統二年) 生。1931年7月,畢業於江蘇省立蘇州中學。1935年畢業於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法律系。1938年至1939年,任《廣西日報》社編輯。1942年任國民政府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專員一年。後任重慶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民法副教授。1946年任杭州國立英士大學行政專修科教授,不久即轉上海暨南大學法律系任教授至1951年。其間,兼任同濟大學法學院教授,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參事室研究員。1952年調往中央政法幹部學校國家法教研究室任教。1956年參加九三學社。1957年曾任國務院法制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匯編》編委會研究員。1978年被中國社會科學院借調在法學研究所辭典組工作,爲《法學辭典》常務編委。1980年1月,被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借調,參加籌備法學卷工作,並任《法學卷》分編委員兼中國法律史編寫組主編; 4月調安徽大學法律系任教授,並當選爲安徽省法學會理事。後主編 《外國法制史教程》,爲《中國法制史》編輯委員。著有《法律知識與青年》、《五五憲章試論》、《公證法要論》、《憲法要義》、《民法概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