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佩萱(1885—1955)近现代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名济,以字行。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 年)入江苏优级师范速成体操专修科甲班,毕业后留校任教。后游学日本,加入中国同盟会。1912 年加入中国社会党。历任江苏省立第一师范、第二师范体操教员,1915 年被推为江苏省教育会附设的体育研究会中学体育部主任,兼任小学教授法讲习会体操讲师。后任教于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南京高等师范,当选体育研究会副会长。1920 年任苏州私立中华体育专门学校校长,次年任上海远东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委员、苏州国庆典礼大会总指挥。1922 年任国立成都高等师范音乐体育科首任科主任,后兼任成都基督教女青年会音乐体育专科学校、成都大学教授,兼市立通俗教育馆体育部主任,筹备首届四川全省中等以上学校运动会,任设计主任。1928 年任苏州成烈体育专门学校校长,建立余乐体育研究会,曾任中央大学区第四分区民众业余运动会总指挥。1932 年在《申报》发表《对于全国体育会议之意见》,主张普及君子运动员精神,关注儿童体育,修正《国民体育法》。抗日战争期间,任教于重庆国立国术体育专科学校。1946 年任吴县公共体育场场长。著有《日本视察体育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