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名教 |
释义 | 名教魏晋玄学命题。因其名分而设之礼教,谓之名教。原指正名分、定尊卑的儒家礼教。《管子·山至数》记有桓公语:“昔者周人有天下,诸侯宾服,名教通于天下。”魏晋之际玄学大盛,有放达而忘形骸者,抵触礼教,乃有“名教”与“自然”异同之争。玄学旨在说明同“自然”的关系。何晏、王弼主张名教出于自然,通过论证自然为本,名教为末,说明礼、乐、刑、政均应符合自然之道。阮籍、嵇康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嵇康集·释私论》),抨击名教的祸害,提出:“必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同上,声无哀乐论》)的政治理想。向秀、郭象主张名教即自然,宣称两者之间不仅没有高下之分,而且只有按照名教的原则去生活,才符合自然。参见“自然①”。 名教以正名定分为主的封建礼教。先秦时期,孔子提出“正名”,以规定人们的名位和应守的职分。西汉武帝时,把符合封建统治利益的政治观念、道德规范等立为名分,定为名目,号为名节,制为功名,以之进行教化,称“以名为教”。其内容主要是“三纲”、“五常”。白虎观会议后,名教观念盛行。东汉末年,名教陷入危机。魏晋时围绕“名教”与“自然”的关系展开论辩。近代谭嗣同认为“俗学陋行,动言名教,敬若天命而不敢渝,畏若国宪而不敢议”(《仁学》)。提出要冲决名教之“网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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