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名家 |
释义 | 名家春秋末期和战国时期研究名(概念)和实(实际)关系的学派。一称辩者,又称形名家,至西汉始称名家。《汉书·艺文志》列为十家九流之一。名家源渊于儒、道、法、墨诸家,其创始人不详。据认为,春秋末期作为法家先驱的郑国邓析在先秦诸子中可能同时是一位较早讲名实关系的学者。战国中期的名家大师是惠施。惠施主张“合同异”说,认为一切事物的同异都是相对的,差异之中有同一,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对古代逻辑思维的发展有一定贡献。但是由于他过分夸大事物的同一性,忽视事物之间的差异性,因而往往陷入相对主义的诡辩论。战国末期的名家大师是公孙龙。公孙龙的名辩论题有“离坚白”、“白马非马”等多条。例如他的“离坚白”说,认为眼看不到石头之坚,只能看到石头之白,因此“无坚”;手摸不着石头之白,只能触及石头之坚,因此“无白”。认为石头之“坚”与“白”两种属性是可以互相分离的,各自独立存在的。他着重分析了概念的规定性和差别性,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对古代逻辑思维的发展有一定贡献。但由于他过分强调事物的特殊性,忽视事物的统一性,因而最终导致形而上学的诡辩。 名家先秦时期以辩论名实问题而著称的一个学派。又因名家创始人邓析主“刑名之辩”,故又称“刑名家”。西汉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中称为名家。《汉书·艺文志》中列为“六家”之一。主要代表人物有邓析、尹文、惠施、公孙龙。春秋末年邓析最早提出“刑名之辩”和“两可之说”;主张“按实定名”,“循名责实”;并教民学讼,开创了先秦名辩之风气。战国中期以后,名实关系之争逐渐发展为一个独立领域,并从社会政治方面推广到哲学和逻辑学方面,出现了一批注重探讨名词、概念等问题的学者,他们以善于辩论著称,并且通过对名词、概念的研究,提出了许多貌似违反常识的奇辞,揭示了深刻的哲学和逻辑思想,对中国古代逻辑学的建立作出了贡献,这就是历史上被称为“辩者”的名家。代表人物惠施遍历万物,提出了“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等论题,对自然现象作“合同异”的解释分析,许多辩者也提出“卵有毛”、“鸡三足”等命题,与惠施相应。稍后的公孙龙,赞赏名家前辈尤其尹文的“察士之类”,著《名实论》等,对名实关系作了系统论述,分析了概念之间的差异性尤其是概念内涵的差异性,提出了“白马非马”、“坚白石二”等“别同异”的命题。强调“唯乎其彼此”的正名原则,制定了“物其所物而不过”,“实其所实而不旷”,“位其所位”等逻辑规则,以及“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以其所不正,疑其所正”的正名方法。公孙龙集名家前辈之大成,终于建立了一个比较成熟的名家逻辑体系。名家的理论尤其那些奇辞命题,为墨家、儒家、道家所反对。墨家尤其后期墨家针对“离坚白”等命题,相应地作了“盈坚白”等分析;儒家代表人物荀子鄙视名家的“相鸡犬之可以为名”,认为名家的思想“不法先王,不是礼义”,所以“辩而无用”;但承认名家的逻辑理论“持之有故,言之成理”。道家代表人物庄子以“无名”论反对名家“以指喻指之非指”、“以马喻马之非马”等关于概念的辨析尽为多余之举。名家著作《汉书·艺文志》著录有《邓析子》一篇、《尹文子》一篇、《惠子》一篇、《公孙龙子》十四篇等,但至魏晋时,“遂亡绝”(见鲁胜《墨辩注叙》)。今存《邓析子》、《尹文子》、《公孙龙子》,余皆亡佚。一说《邓析子》、《尹文子》均系后人伪作。邓析、惠施等名家人物的事迹言行,散见于《庄子》、《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史记》、《说苑》等著作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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