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崇固(1881—1928)晚清民国吴江(今江苏苏州)松陵人。字强斋。钱崇威弟。清附生。光绪三十二年(1906 年)赴日本,毕业于东京法政大学法律速成科。其间参加中国同盟会。三十四年回国,授法政科举人。辛亥革命时首倡吴江独立。1912 年任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民政科科长,次年当选江苏省第一届省议会议员、副议长、代议长。1914 年发表宣言声讨袁世凯,避居上海,任民国大学校长。后复任江苏省议会议长,并任第二届省议会议长,推动兴办文教事业。1921 年任期届满迁居苏州颜家巷,开设律师事务所。次年任苏社第三届理事、吴县律师公会会长。与丁祖荫、方还等结平社。1926 年发起成立江苏公会,任理事。曾兼任上海远东大学、法政大学和南京法政大学教授。久任律师,不受非法请托,不受脱辐反目、劫杀血手及一切显见理曲之事,世称“三不接”。喜藏书,熟乡邦掌故,曾捐资抄写《吴郡文粹续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