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金之俊 |
释义 | 金之俊1594—1670明末清初官员。字岂凡,江南吴江(今属江苏)人。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累官兵部侍郎。顺治元年(1644年)降清,仍供原职,遂上疏请清廷免畿甸田租收买人心、编保甲巩固统治,被采纳。翌年,以京师米贵,献策征刮江南粮食,并条陈漕政八事。寻调吏部侍郎,后历职工部尚书、兵部尚书、吏部尚书、中和殿大学士、太保兼太子太师等。康熙元年(1662年),以衰老乞休。 金之俊(1594—1670)明末清初吴江(今江苏苏州)人。字彦章,一字岂凡,号息斋。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授中书舍人,转礼部主事,晋郎中,出知直隶顺德府。崇祯四年(1631 年)迁湖广副使、长宝道。迁江西参政,擢佥都御史巡抚京东,督治昌平。十六年任兵部右侍郎。清顺治元年(1644 年)降清后任原官。二年调吏部右侍郎,五年升工部尚书,六年加太子太保,八年调兵部,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十年补都察院左都御史,升吏部尚书,十一年补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十五年授中和殿大学士,累加太子太傅,十八年改内秘书院大学士。康熙元年(1662 年)致仕。卒谥文通。著有《息斋集》《息斋外集》《金文通疏草》《珥笔闲吟》《金文通公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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