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常识:

 

常识 鄭毓秀
释义

鄭毓秀1891——1959

又名蘇梅,女,廣東寳安人,1891年 (清光绪十七年) 生。幼年在家延師受舊式教育,後入天津教會崇實女校。1905年赴日本留學,加入中國同盟會。1911年返國,參加辛亥革命。1912年入留法勤工儉學預備班充雜役。1914年在巴黎學法文,後入松堡大學,1917年獲法學碩士學位。1919年被委任爲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随員。1925年撰寫《中國的立憲運動》論文,獲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同年秋,北京政府聘爲中国駐歐調查委員; 同年回國後,與魏道明在上海法租界設立聯合律師事務所。1926年4月,任西山會議派國民黨第二届候補中央監察委員。1927年4月,任江蘇省政務委員會委員; 年底被任命爲上海臨時法院院長,未就職。不久,任命爲法租界第二特别法院院長。1928年初,被南京国民政府派赴巴黎,謀建立中法關系;年底回國; 同年11月,任立法院第一届立法委員,民法编纂委員; 12月任兩粤賑災委員會委員。1929年1月,任建設委員會委員; 3月派爲賑災委員會委員。1931年回上海,執律師業,同時任上海政法學院院長。抗日戰争初期,任立法院立法委員,兼教育部次長。1942年9月,隨魏道明赴美國。1943年任各國援華會名譽主席。抗戰勝利後回國。1947年被選爲立法院立法委員。1948年赴美國。1949年後定居美國。1959年12月16日病逝於洛杉機。終年68歲。著有《我的革命時代》、《童年和革命的回憶》、《國際聯盟概况》。

随便看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4 Qntrip.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0 20: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