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從恩1871——1949字明叔,四川青神人,1871年(清同治十年) 生。17歲中秀才,後至成都尊經書院學習。1897年擢爲貢生,復入京師大學堂。1900年回四川。1902年壬寅科舉人。1904年殿試中進士,授山東一知縣,辭未赴任。後赴日本留學,入東京帝國大學習法政。回國後,在北京任清政府刑部主事,並獲律師護照。不久,赴四川創辦四川法政學校,任校長,並主持四川司法籌備處,襄辦川漢鐵路等事宜。1911年夏,赴日本考察工商業; 8月返四川; 10月任川南宣慰使。1913年6月,胡景伊任四川都督時,一度任四川省民政長,未幾調北京法制局,任副局長。1925年四川善後會議推為會長。1933年夏,返四川定居成都,任省政府顧問。四川省成立行政人員資格審查委員會,任常務委員。1938年6月,任第一届國民參政會參政員。1940年12月、1942年7月、1945年4月,連任第二、三、四届國民參政會參政員。1946年1月,在重慶參加中國政治協商會議;11月當選爲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9年被邀請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届全體會議,因病未能成行。同年10月1日在成都逝世。終年78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