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赵鸣阳 |
释义 | 赵鸣阳(1578—1640)明吴江(今江苏苏州)赵家港人。字伯雝、伯雍,号新盘。沈同和亲家。万历四十年(1612 年)举人。四十四年会试第六名。以会元沈同和科考弊案褫革。次年作《平沙谣》,谏止吴江令霍维华丈量平沙田以定赋额。后授经杭州,布席晋鲁,称名师。曾被大太监魏学颜聘教其侄魏廷献,与谭元春、周永年等同吊利玛窦墓。崇祯元年(1628 年)被诬入魏忠贤幕下狱,次年被杖赎还。与忘年交金之俊号称文章知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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