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叶燮 |
释义 | 叶燮(1627—1703)清江苏吴江人,一说浙江嘉兴人,字星期,号巳畦,人称横山先生。康熙进士。任宝应知县,旋以忤上官,被劾落职。晚居吴县横山。性喜山水。工诗文,以诗论见称。著有《原诗》、《巳畦文集·诗集》等。 叶燮(1627—1703)清诗论家、诗人。字星期,号己畦。江南吴江(今属江苏)人,原籍浙江嘉兴。晚年寓居横山,人称横山先生。康熙九年(1670)进士,康熙十四年官宝应知县。后因伉直忤上而被参落职。自此专心著述,教授生徒,直至病卒。以诗论见称,其《原诗》为清代最具系统的诗歌美学著作,认为“源流、本末、正变、盛衰,互为循环”,“时有变而诗因之”,“变之中有不变者在”,要求能以“在我”之“才、胆、识、力”反映“在物”之“理、事、情”,贵在独创,贵用活法。所论高屋建瓴,体系完整,为历代诗话所不及。其诗文创作也能“内求之察识之心而专征之自然之理”(《己畦文集自序》),自成一家。文如《留侯论》、《范增论》、《诸葛孔明论》等,议论风发,挥洒自如。诗如七律《京口作》、七绝《客发苕溪》等,措语老练,气象雄浑,除《原诗》外,尚著有《己畦诗集》、《己畦文集》、《汪文摘谬》等多种。生平事迹见《清史稿》卷四八四、《清史列传》卷七〇、沈德潜《叶先生燮传》。 叶燮 1627—1703字星期,号已畦,吴江(今江苏吴江县)人,原籍浙江嘉善。是清初著名的诗论家。其父叶绍袁,天启进士,官工部主事,明亡出家为僧。康熙九年(1670)中进士,十四年选派为江苏宝应县知县,因为人耿直,不容于上司,两年后即被罢官。从此,他绝意仕途,浪迹江湖,遍游各地山水。返江南后,定居于吴县之横山,教书为生,人称横山先生,取其所居茅屋名为“二弃”,即鲍照诗中“寂寞身世两相弃”(被君父所弃)之意。生活极为贫若。但酷爱山水性未减。康熙四十一年(1702),他已七十六岁,还以未能游会稽五泄(今浙江诸暨县西)为憾,特准备干粮,前往游览。回来不久染病,次年病死,年七十七岁。 叶燮著有《已畦集》,包括文集二十卷,诗集十卷。生前与诗人汪琬不合,在诗歌问题上互相争执数十年,各不相让。汪琬死后,他哀叹“失去一个诤友”,把批评汪琬的文稿全部烧掉。叶燮的名作是他论诗的《原诗》内外篇四卷,是一部完整的诗歌理论著作。叶燮认为,天地万物“总不出理、事、情三者。故圣人之道,自格物始,盖格夫凡物之无不有理、事、情也。”(《已畦文集》卷13)他认为诗歌就是要写出“不可名言之理,不可施见之事,不可迳达之情。”主张艺术的独创“必言前人所未言,发前人所未发,而后为我之诗”(《原诗·内篇》他的学生沈德潜在《说诗语》中大量引用他的诗论,另一门生薛雪的《一瓢诗话》,也阐发了叶燮的诗论。因此,他的诗论在清代诗坛上影响是很大的。另外他的美学思想也是朴素的唯物主义的美学思想。他认为现实的美,是美的本源:“凡物之美者,盈天地间皆是也。”(《已畦文集》卷九)“凡物生而美者,美本乎天者也,本乎天自有之美也”(同上,卷六)根据这一美学思想,对于艺术创作来说首先不是拟古,而是面向现实,反映现实。要“当乎理,确乎事,酌乎情”,就是要准确而生动地反映“天地万事万物的情况”。这对拟古主义的风气是有力的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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