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费玄韫 |
释义 | 费玄韫(1879—1969)近现代吴江(今江苏苏州)人。字璞盦,一作璞安。费树达子,费树蔚族侄,杨敦颐女杨锡纶夫。清附贡。光绪三十一年(1905 年)官费留学日本东京弘文书院。三十四年任江震高等小学校长。曾辟业田广植桑秧,试办新法育蚕。宣统元年(1909 年)应张謇邀赴南通民立师范任教。三年当选吴江县议会议长,佐张謇在上海筹备全国农务联合会。武昌起义爆发后,参与发起中国赤十字社筹备处,任副会长兼苏州救护队领队,主持吴江和平光复,仍任议长。1912 年当选中华民国宪政党交通部部长、民国法律学校校董,与杨天骥、孙润宇、章士钊等发起成立法律协会,参与发起组织江苏私立警监学校。次年当选江苏县议会联合会首任会长,后改任干事,1917 年被推举为该会赴京请愿恢复自治代表。次年由苏州江苏省立二中教员出任江苏省教育厅第三科科员、视学,被派赴菲律宾考察教育。1922 年任第一科科长,代行教育厅务,次年当选吴江县议事会议长。1924 年再任省教育厅视学,1927 年任第五科科员,次年任苏州江苏省立女子蚕丝学校训育主任兼公民学教员。抗战期间曾任上海震旦女子文理学院、上海商学院教授。1946 年任江苏省立女子蚕丝科职业学校国文教员。费树蔚卒后继任同里费氏族长。1950 年参与筹建中国民主建国会苏州分会,后当选苏州市政协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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