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费孝通 | |||||||||||||||||||||||||||||||||||||||||||||||||||||||||||||||||||||||||||||||||
释义 | 费孝通1910—原籍江苏吴江,生于南通。 费孝通
费孝通
费孝通(1910—2005)近现代吴江(今江苏苏州)人。名彝江,以字行。费玄韫、杨锡纶四子,王同惠夫。曾就读于苏州振华女校、东吴大学附中。1928 年入读东吴大学医预科,次年当选校学生会书记。1930 年转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师从吴文藻,1933 年毕业获学士学位。考取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研究所研究生,师从白俄学者史禄国,1935 年获硕士学位,赴广西大瑶山瑶族地区考察。次年于吴江开弦弓村调查租佃等社会问题,留学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人类学系,师从马林诺斯基,1938 年获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任云南大学社会学系助理教授,创建社会学研究室,参加燕京大学与云南大学合办的实地调查工作站,组织开展禄丰县大北厂及易门、玉溪等地调查。次年博士学位论文《江村经济》于英国出版。1941 年任云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系主任,兼西南联大教授。1943 年曾应邀访美,将所作《禄村农田》与张子毅《易村手工业》《玉村农业和商业》合辑为英文版《被旧的乡土经济束缚住的中国》(即《云南三村》)。同年转入西南联大,被聘为清华大学教授。1944 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投身爱国民主运动。于大型综合性杂志《月刊》发表小说《销骨为厉》,译著《文化论》以《社会学丛刊甲集》第一种出版,并出版所著《生育制度》《内地农村》《初访美国》等,应邀赴英国讲学。1947 年归国,任清华大学副教务长。次年与钱昌照等发起中国社会经济研究会,1949 年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次年任中央民族访问团西南团、中南团副团长,贵州、广西分团团长。参加筹建中央民族学院,1952 年任副院长,兼任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后任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1956 年任国务院专家局副局长,兼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次年被错划为“右派”,后获平反。1978 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副所长,1980 年创建社会学研究所,曾任所长、名誉所长,后任北京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兼社会学系教授。曾当选中国社会学学会会长,被聘为中央民族大学名誉校长。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北京市副主任委员,民盟中央主席、名誉主席等。曾被授予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荣誉院士,获国际应用人类学会马林诺斯基名誉奖、英国皇家人类学会赫胥黎奖章等。毕生志在富民,改造中国社会,是中国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特具的体系、建构乡土中国本色差序格局理论、生育制度理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小城镇研究的方法与理论等方面有杰出的学术贡献。曾与吴文藻、冰心等合译《世界史》《世界史纲》。主编《当代社会人类学发展》。毕生所著汇辑为《费孝通全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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