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謝瀛洲 |
释义 | 謝瀛洲1894——1972字仙庭,廣東從化人,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 生。幼年入從化縣立小學,畢業後入廣東存古學堂,後赴上海,入法律專門學校。嗣赴法國留學,入巴黎大學法學院。本科畢業後,復入該校研究院,獲法學博士學位。1924年春歸国;夏,加入中國國民黨;7月入大元帥府,任法制委員會委員。同時應國立廣東大學校長鄒魯之聘,爲法學院教授。嗣任國民黨廣州特别市黨部委員,兼青年部部長,出版《青年月刊》、《孫文主義月刊》、《社會評論》等定期刊物。1927年春,國民黨清黨後,卸廣州特别市黨部委員職,赴南京任中央大學教授; 同年秋,應北京大學校長李石曾之聘,任該校法學院院長。1928年11月,任國民政府考試院參事; 12月去參事職,任司法行政部常務次長。1932年春,應廣東省政府主席林雲陔之邀,回粤任廣東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8月派爲1932年第二次高考初試監試委員;9月任法官初試典試委員會委員。1935年2月,任廣東省高等法院院長。1936年11月,任審計部駐外審計,兼廣東省審計處處長。1937年當選爲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5年7月,任司法行政部常務次長;9月免審計部審計兼廣東省審計處處長職。1946年11月,出席制憲國民大會。1947年10月,任臺灣省政府秘書長;10月免司法行政部常務次長職。1948年當選爲行憲國民大會代表;同年春,回任司法行政部常務次長; 同年7月,任最高法院院長; 9月兼任最高法院庭長。1949年去臺灣。任國民黨中央黨部評議委員會委員。1952年兼任東吴大學教授。1953年又兼任政治大學教授。1966年任“司法院”副院長,仍任國民黨中央黨部評議員。1972年4月20日逝世。终年78歲。著有《共產與民主》、《五權憲法大綱》、《中國政府大綱》、《中華民國憲法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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