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修直1880——1954原名卓然,字西溪,江蘇無錫人,1880年 (清光緒六年) 生。早歲畢業於日本中央大學法科,歷任江蘇提法司科長,蘇州私立法政學堂教習,浙江高等審判廳推事、代理廳長,浙江官立法政學堂教習,大理院推事。1924年11月,任北京政府國務院印鑄局長。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任上海市法制室主任,國民政府行政院駐北平政務整理委員會委員; 同年10月,任交通部秘書長。1928年12月,任交通部參事。1935年7月,任内政部常務次長。抗日戰争爆發後,任汪僞華北電信電話株式會社總裁、北京華僑協會理事等職。1937年12月,任僞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新民會厚生部部長。1938年3月,任僞中華民國維新政府行政院司法行政部部長。1945年2月,任汪僞北平市市長。1954年卒於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