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葉公超 |
释义 | 葉公超1904——1981名祟智,字公超,英文名喬治,廣東番禺人,1904年 (清光緒三十年) 生於江西九江。1918年入天津南開中學。1919年5月,加入南開救國十人團。1920年赴美國留學,獲麻省赫斯特大學學士學位。後復轉赴英國,研究西洋文學。1924年獲劍橋大學文學碩士學位。離英後,再赴法國巴黎大學研究院研究。1926年歸國,任北京大學英文系講師。1927年春,參與創辦新月書店; 同年任暨南大學外國文學系主任、圖書館館長,並兼吴淞中國公學英國文學教授。1928年3月,《新月》月刊創刊,與胡適等參與編輯。1929年任清華大學外國文學系教授。1935年復任北京大學英文系講師,其間嘗兼北京師範大學教席。1937年抗日戰争爆發,隨校南遷; 冬; 任長沙臨時大學外國文學系主任。1938年5月,任西南聯合大學外國文學系主任。1941年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國際宣傳處駐馬來亞專員。1942年2月,新加坡淪陷,回國至重慶。後奉委爲中宣部國際宣傳處駐倫敦辦事處處長,1946年返國。1947年3月,任國民政府外交部參事兼歐洲司司長; 7月任外交部常務次長; 12月任慶賀缅甸獨立特使。1949年1月,任外交部政務次長; 3月以外長傅秉常未到任,代理部務; 5月任外交部部長; 6月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外交部部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去臺灣。1950年2月,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外交部長”; 5月兼“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6月任故宫、中央“兩博物院共同理事會”第一届理事,其後連任多届; 8月任出席聯合國第五届大會首席全權代表; 同年任中国国民黨中央評議委員。1952年3月,免去兼“僑務委員會”委員長職務。1952年9月至1957年8月,連任出席聯合國第七、九、十一、十二届大會“首席會議代表”。1954年5月,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外交部長”。1954年12月,與美國國務卿社勒斯在華盛頓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1958年7月,免“外長”職務; 8月任“中華民國駐美全權大使”。1961年11月,免駐美“大使”職務,任“行政院”政務委員。1962年秋,任故宫、中央兩“博物院”常務理事。1963年12月,連任“行政院”政務委員。1965年8月,任“國立故宫博物院”管理委員會常務委員。1972年9月,任中華針炙科學研究基金會首席監察人。1976年“教育部”聘為重编國語辭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1978年聘為“總統府”资政。晚年潛心繪事,並歷任中華針炙科學研究基金會監事長,吴三連文化基金會、中山文藝基金會評審委員,臺北市立美術館籌建委員會召集人。1981年11月20日病逝於臺北。終年77歲。著有《介紹中国》、《中國古代文化生活》、《英國文學中之社會原動力》、《葉公超散文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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