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胡伯翰 | ||||||
释义 | 胡伯翰1900—1973河北新海(今黄骅)人 胡伯翰
胡伯翰胡伯翰(1898—1973) 陈予欢编著 黄埔军校将帅录第1111页 胡伯翰1900——1973原名維屏,字伯翰,河北新海(今黄驊) 人,1900年 (清光緒二十六年) 生。幼年入蒙養學堂。1914年入滄縣中學,1918年畢業,旋考入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八期步科。1922年畢業,赴北京見習,後分發陸軍檢閱使署任學兵團中尉教官,後升陸軍檢閱使署上尉參謀。1924年任四川陸軍第七混成旅第三團第一营中校营長。1925年任國民第二軍第一混成旅第三團團副。1926年任國民第三軍第一師參謀; 同年秋,南下赴粤,初任國民革命軍第二十師學兵隊隊長。1927年春,任北路總指揮部特務營营長。1928年任第三十二軍第六十九師第三團上校團長。北伐後,任陸軍第三師第十六團團長,後任該師步兵第八旅副旅長、第十五團團長等職。1929年任中央軍校武漢分校少將步兵科長。1930年任教導第三師步兵指揮官、第一旅旅長。1931年復返中央軍校武漢分校,任第八期學生總隊長。1931年底,任陸軍第八十九師副師長,後調任新编第二十師副師長,“剿匪”第一縱隊副司令等職。1934年赴豫,任中央軍校駐豫軍官教育團副團長。1935年1月,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河南绥靖主任分署少將副官處處長。1936年7月,任軍委會豫皖绥靖主任公署副官處處長。1937年5月,授陸軍少將; 抗日戰争爆發後,任陸軍第一九六師中將師長。1938年7月,任陸軍第九十軍副軍長; 9月調任河南省第五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1939年任重慶衛戍總司令部高级參謀,旋調任参謀長,並兼任重慶防空副司令。1942年10月,任第三十九集團軍副總司令。1943年10月,兼新编第八軍軍長。嗣調軍事委員會高级参謀。1945年2月,任冀察戰區副總司令。1946年調任北平警備司令部副司令。並兼北平防空司令部副司令。1947年冬,當選爲行憲國民大會代表。1948年4月,當選爲國民大會一次會議主席團成員; 同年9月,授陸軍中將; 年底去臺灣。1954年2月,任“国民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成員,“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内政组召集人。”1958年7月,任臺灣糖業公司董事。1960年2月,任“國民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成員。1973年1月3日病逝於臺北。終年73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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