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敬棠
字劍洲,福建閩侯人。早歲赴日本留學,入法政大學。畢業回國,歷任學部主事,福建提法司刑科科長,京師地方檢察廳檢察官,天津地方審判廳廳長,總檢察廳首席檢察官,中國國民黨武漢政治分會秘書長。1927年4月,試署武漢國民政府最高法院庭長; 12月署國民政府最高法院庭長。1928年5月,任國民政府法官懲戒委員會委員。1929年3月,任湖北省高等法院院長。1932年4月,兼任國民政府中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 5月任最高法院庭長。1947年7月,任中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1948年12月去職。1949年3月,任司法院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