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章伯鈞 |
释义 | 章伯鈞1895——1969安徽樅陽 (原屬桐城) 人,1895年 (清光緒二十一年) 生。幼年入私塾,繼入桐城中學,1916年考入武昌國立高等師範英語系,1920年畢業。任安徽宣城師範學校校長。1922年赴德國留學,入柏林大學學習哲學,先後參加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1926年春回國,任中山大學文學院教授; 同年7月,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政治部宣傳科長。1927年1月,任武漢國民政府人民裁判委員會委員; 3月改任農工部兵農聯合委員會主席。八一南昌起義被任命爲起義軍總指揮部政治部副主任; 8月起義失敗後去香港,後脱離共產黨。1928年回上海,與譚平山等發起組織中華革命黨。1930年8月,參與創建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並任該會中央幹部會幹事,中央宣傳委員會主席委員。1933年11月,任福建中華共和國人民政府經濟委員會委員兼土地委員會主任,並參加陳銘樞組織之生產人民黨。1934年春,福建人民政府失敗後流亡日本。1935年11月,參加在九龍召開之中華民族解放行動委員會,選為臨時中央執委會委員並任宣傳委員會書記。1938年3月,中華民族解放行動委員會在漢口召開第三次幹部會議,繼任臨時中央執委會委員,並被推爲總聯絡人; 同年6月,聘爲第一届國民參政會參政員。1941年3月,當選爲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常務委員,並任組織部部長。1944年10月,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改名為中國民主同盟,繼續當選爲中央常務委員,並任中央組織委員會主任委員。隨後又任民盟重慶市支部主任委員。1945年2月,創辦《中華論壇》半月刊,任主編; 4月被聘爲第四届國民參政會參政員。1946年1月,出席中國政治協商會議。1947年2月,中華民族解放行動委員會改為中國農工民主黨,任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及常務委員會主席; 同年10月去香港。1948年9月,離開香港赴東北解放區,代表民盟參加新政協籌備工作。1949年9月,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届全體會議,當選爲常委、中央人民政府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交通部部長,第一届全國人大代表,第二届全國政協副主席,第三届全國政協常委。1958年11月,任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央委員,民盟中央副主席。1969年5月17日在北京病逝。終年74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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