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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石志泉
释义

石志泉1885—1960

湖北孝感人
曾任北京大学讲师,法政大学教务长,北平大学法学院主任教授、院长等职。1949年去台湾,任“中国社会民主党团”副主席。著有《新民事诉讼法评论》、《民事诉讼实务》等。
字:友渔
号:友儒

石志泉

石志泉 坦荡荡斋 现代中国名人外史第97页


石志泉

石志泉(1885—1960) 廖盖隆等主编 现代中国政界要人传略大全第117页

石志泉1885——1960

字友漁,號友儒,湖北孝感人,1885年 (清光緒十一年) 生。幼年從海濤爲師,後改從生星庵爲師。15歲赴武昌,考入農務學堂。畢業後,派赴日本留學,入第一高等學校。畢業後,考入東京帝國大學法律科。加入中國同盟會。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返國参加革命。1912年任湖北司法司科長,旋赴日本繼續學習。1914年畢業,獲法學士學位。返國後,歷任司法部编纂,奉天高等審判廳推事、庭長。翌年調北京政府大理院推事。1917年1月,任司法部民事司司長。1919年任修訂法律館總纂。1921年任修訂法律館副總裁。1922年6月,兼署司法部次長; 9月至11月,代理部務。1924年後,專門從事講學,歷任朝陽大學法學院院長,國立北京法政大學、國立北平大學教授、系主任、教務長、院長及國立北京大學法律系講師。1932年7月,任國民政府司法部常務次長,並一度代行部務。1935年辭職回北平,任私立朝陽學院院長。抗日戰争期間,拒绝出任僞職。1946年任北平臨時参議員,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及中国民主社會黨首席監察委員。1948年6月,任司法院副院長。1949年去臺灣。1950年辭“司法院”副院長職,改任“總统府”資政。1954年3月,由中國民主社會黨提名爲“副總统”候選人,參與競選。1955年1月,受聘爲“司法官訓練所”所長。1957年任中國民主社會黨團主席之一。在黨員代表大會上,當選爲副主席。1960年2月17日逝世。終年7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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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0 23: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