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盛振为 |
释义 | 盛振为(1900—1997)近现代上海人。基督教徒。1921 年毕业于东吴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1924 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科,获法学学士学位。1927 年获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证据法学造诣尤深。同年回国,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首任华人教务长,坚持以比较法为办学宗旨。1932 年参与发起上海各大学教授抗日联合会,主持国际宣传组。1933 年兼任国民党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参与建构六法体系。1942 年率部分师生迁重庆复课,任法学院院长。抗日战争胜利后,曾兼任东吴大学代理校长。1946 年中国出席远东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法官、检察官、顾问等,多由其遴选推荐。晚年被聘为华东政法学院特约教授、顾问,东吴比较法进修学院名誉董事长。1993年获司法部颁发的司法教育银质奖章和奖状。曾参与审订《元照英美法词典》。著有《证据法学》《英美法的审判制》及英文版《中国继承法原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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