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盛宣懷 |
释义 | 盛宣懷1844——1916字杏蘇,又字幼勖、荇生、杏生,號次沂,又號補樓,别署愚齋,晚年自號止叟,江蘇武進人,1844年 (清道光廿四年) 生。幼年隨父母去湖糧道任所。1866年回籍應童試,補縣學生。1870年春,入李鴻章幕。任行營内文案兼充營務處會辦,旋調會辦陝甘後路糧臺、淮軍後路營務處會辦。1873年任上海輪船招商局會辦。1875年奉派督辦湖北煤鐵礦務。1879年11月,署天津河間兵備道。1881年離招商局,任津滬陸綫電報局總辦。1883年再入招商局任職。1884年派赴粤辦理沙面事件; 同年,署天津海關道。1885年任招商局督辦。1886年任山東登萊青兵備道兼東海關監督。1892年調補直隸津海關道兼津海關監督,創辦北洋大學堂。1894年在滬籌設華盛紡織總廠,任督辦。1895年9月,奏設中西學堂於天津。1896年10月,以四品京堂侯補督辦鐵路總公司事務; 11月授太常寺少卿,奏設南洋公學於上海。1898年創辦中國通商銀行。1900年6月,與駐上海各國領事訂“東南保護約款”; 同年8月,任會辦商務大臣,駐滬辦事,並奉旨補授宗仁府府丞。翌年8月,任辦理商税事務大臣; 同年,加太子少保銜。1902年1月,任工部左侍郎,1907年病辭鐵路總公司督辦職。1908年4月,任郵傳部右侍郎,未到任; 同年,任輪船招商總局董事局會長。1910年8月,回郵傳部右侍郎原任,並任中國紅十字會會長,幫辦度支部幣制事宜。1911年1月,補授郵傳部尚書; 5月任郵傳部大臣,因郵侍部議準將粤漢、川漢兩路收歸國有,遭到强烈反對,清廷被迫於10月26日將其革職。後移居大連,旋遷居日本神户。1912年9月,由日返滬。1913年3月,任招商局副董事長和漢冶萍煤鐵公司董事長。1916年4月27日病逝於上海。終年72歲。著有《愚齋存稿》、《盛宣懷未刊信籍》; 刻有《常州先哲遺書》、《經世文續編》、《林胡曾三公奏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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