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伍董必武,名贤琮,号璧伍,又名用威,湖北黄安人。清光绪十二年生,1975年卒。宣统三年加入中国同盟会,民国10年7月到上海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先后任中共武汉区委委员、武汉地委书记、湖北省委委员。民国13年后,曾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湖北省党部常委。民国17年赴莫斯科学习。民国21年回国后,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民国23年随中央红军长征,后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抗日战争爆发后,曾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副书记、中央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等。建国后,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政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和代理主席、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七届一中全会、八届一中全会、九届一中全会上均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一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主要著作编为《董必武选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