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王菼 |
释义 | 王菼(1876—1922)晚清民国吴江(今江苏苏州)松陵人。一名家菼,字振之,一字耐可。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 年)诸生。上海格致书院肄业,精于算学。后在上海任教员及商务印书馆编辑。三十年在松陵西门创办爱德女学校,宣统元年(1909 年)任校长,并被推为吴江震泽二县城厢第一区地方自治公所办事员。后相继创办初小、高小,曾办师范科。1914 年兼任吴江县署科员,在《教育月刊》发表《现今教育无实效之原由及应行改良之点》《自治的训育》,次年又刊发《余校校训之选择与实践方法》《道德教育与修身教授》《小学教师对于教授效果之省察》等文。1916 年在《中华教育界》发表《原良心》并连载《勒笃氏行为哲学》。以累计捐银办学达万元,获教育部金质一等嘉祥章和大总统所颁嘉禾勋章。1918 年任县劝学所所长,后任县视学、县学务课长、县教育局第三科科长等。1920 年任江苏私立女子职业中学首任教务主任,兼任省立第一农校义务学校教员,义务教授贫寒子弟。次年被推为江苏各县教育行政人员联合会苏常道干事,参与发起建立吴江公立稻作试验场。1922 年为平社吴江县发起人之一,因患急痧病卒。曾与张庭华合译《大代数学讲义》等,自译《查尔斯密初等代数学》。又与骆师曾等合编《高等小学算术书》《代数学新教科书》等,自编《初等小学算术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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