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杰1891——1981
字雪艇,湖北崇陽人,1891年(清光緒十七年) 生。幼年讀私塾。1903年入南路高等小學,畢業後入湖北優级師範,結業後入天津北洋大學。辛亥革命爆發,返武昌参加革命,任都督府秘書。1913年赴英國留學,入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1917年畢業獲政治經濟學士學位。後轉赴法國,入巴黎大學,1920年獲法學博士。後應聘在北京大學任教。曾與友人在北京創辦《現代評論》
刊。 1927年6月, 任國民政府法制局局長; 12月任湖北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1928年10月,任海牙公斷院公斷員;1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員。1929年3月,任國立武漢大學校長。1932年1月,任國難會議會員,3月任湖北省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同時仍任武漢大學校長。1933年4月,任國民政府教育部部長。1934年10月,兼任倫敦中國藝術國際展覽會籌備委員及主任委員; 8月國民政府派為海牙公斷院公斷員。1935年11月,任國民黨第五届候補中央監察委員。1936年2月,兼任整理内外債委員會委員。1938年1月,免教育部部長職,出任軍事委員會参事室主任。政治部成立後,又兼任指導委員; 6月任國民参政會秘書長。1939年11月至1942年12月,任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1941年至1943年,任中央設計局秘書長。1943年4月,任三民主義青年圑第一届中央監察會監察; 9月當選第三届國民參政會主席圑主席; 同時,免國民参政會秘書長。1944年11月,再任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1945年5月,任國民黨第六届中央監察委員; 7月連任第四届国民參政會主席圑主席; 同月繼宋子文為外交部部長。1946年7月,任出席巴黎和會代表圑團長。1947年4月,任國民政府委員,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外交部部長; 9月任出席聯合國大會第二届會議首席代表; 同年冬,當選為行憲國民大會代表。1948年3月,當選第一届中央研究院院士; 9月任出席聯合國第三次大會首席代表; 12月免行政院政務委員及外交部部長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去臺灣。1950年3月至1953年11月,任“總統府”秘書長。1952年10月,任國民黨第七届中央評議委員。1957年10月,連任第八届中央評議委員。1958年7月,任“行政院”政務委員。1962年4月,任“中央研究院”院長。1967年兼任“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常務委員。1969年4月,連任第十届中央評議委員。1970年4月,辭“中央研究院”院長職,改任“總統府”資政。1976年11月,連任第十一届中央評議委員。1981年4月,連任第十二届中央評議委員。同年4月21日,病逝於臺北,終年90歲。著有《比較憲法》、《中國奴婢制度》; 主編《故宫名畫三百種》、《藝苑遺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