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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温世珍
释义

温世珍1877—1949

天津人
曾任伪天津市长兼任电业公司、电车公司董事长,新民会会长,伪华北防共委员会天津分会会长,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等职。1949年以汉奸罪判处死刑。
字:佩珊

温世珍

温世珍
汉奸市长温世珍的劣迹
温世珍字佩珊
(美)勃 德等编
张同礼
中华今代名人传第157页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0辑第231页
名人录第182页

温世珍1877——1949

字佩珊,天津人,1877年 (清光緒三年) 生。畢業於北洋水師學堂。曾赴英國留學。回國後,在海軍康濟艦見習。旋入北洋大臣李鴻章幕,任翻譯,1913年4月,任外交部特派浙江交涉員。1920年10月,任金陵關監督兼江寧交涉員,華盛頓會議中國代表團名譽諮議,1924年8月,兼外交部特派江蘇交涉員; 10月兼江海關監督;11月免本兼各職。1937年抗日戰争爆發後,任僞津海關監督兼河北省銀行監事,關税整理委員會委員長。1938年任僞天津市長兼任電業公司、電車公司董事長、新民會會長、河北省銀行首席監委。1939年兼任僞天津水災救濟會會長。1940年任僞華北防共委員會天津分會會長,天津市獻銅獻鐵運動委員會委員長,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1945年抗戰勝利,被捕入獄。1948年獲釋出獄。1949年又以漢奸罪重行逮捕,並判處死刑。年72歲。著有《臨案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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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3: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