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汪鸣銮 |
释义 | 汪鸣銮1839—1907浙江钱塘(今杭州)人 汪鸣銮(1839—1907)清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原籍休宁(今属安徽),占籍钱塘(今浙江杭州)。字柳门,号郋亭、郋亭居士。韩崇外孙,吴大澂姨表弟、妹夫,曾朴岳父,叶昌炽、江标师。同治四年(1865 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九年任陕甘学政。补国子监司业。光绪五年(1879 年)进右中允,署日讲起居注官,出为江西乡试正考官,进司经局洗马、侍讲,出任江西学政。八年转侍读。九年补右庶子,进侍讲学士,入直军机处,出任山东学政,十年补侍读学士,授詹事,次年进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十二年任广东学政,十四年迁工部右侍郎兼钱法堂事务,十五年转左侍郎,入直军机处,兼署刑部右侍郎,十六年赴吉林勘狱。十七年为山东乡试正考官。二十年为总理衙门大臣、五城团防大臣,次年议订《马关条约》,力谏割让台湾、澎湖于日本,六月改吏部右侍郎,仍兼署刑部右侍郎,十月被革职永不叙用。后主讲于浙江杭州诂经精舍、敷文书院。卒葬于苏州花山黄雀墩祖茔。与缪荃孙等友。治经义明训诂,通六书,精治《说文》,重实学,有文誉。富藏书,嗜金石,工篆书,善丹青,补钱警石《冷斋勘书图》称名笔。曾选编《成均课士录》。编有《万宜楼善本书目》。著有《能自疆斋文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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