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汪葆楫 |
释义 | 汪葆楫(1908—2005)近现代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原籍昆山巴城。字叔用,号补斋。汪葆濬弟。1934 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次年获律师执照,在陆鼎揆律师事务所执业,加入上海律师公会,曾任中华劝工银行法律顾问。与叶圣陶、潘景郑、顾廷龙等为挚友。1936 年末为全国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七君子”案中沙千里担任辩护律师。曾任孔雀化工社经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被聘为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工书画。曾与顾荣木校点《过云楼书画记·续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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