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祖華1911——字餐英,安徽蕪湖人,1911年(清宣統三年) 生。畢業於日本東京專修大學,獲法學士學位。後入東京帝國大學院研究。歸國後歷任中央警官學校特警班、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西南運输總處、中緬運輸總局、暨交通警察總局政訓處處長,兵役部役政司副司長、司長,南京市民政局局長,行憲國民大會代表,南京市政府參事,軍委會交通研究所、浙江省警官學校、中央軍校特别訓練班教官。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去香港,任南嶽震華學院教授兼政治系主任,香港廣大學院教授。未幾去臺灣,任私立東海高中校長,中國文化學院教授,“革命實踐研究院”講座、教務處處長,“革命實踐研究院”分院副主任。並三度被推爲中華私立教育事業協會國外教育考察團團長。續任“國民大會”代表。著有《民權初步的應用》、《文學論》、《東南亞情勢的分析》、《國際問題論叢》、《役政與人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