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江一平 | ||||||||||||
释义 | 江一平1898—1971浙江杭县(今杭州)人 江一平
江一平1898——1971字穎君,藝名江夢花,浙江杭縣(今屬杭州) 人,1898年 (清光緒二十四年) 生。曾在聖約翰大學讀書,後轉入復旦大學,並入東吴大學攻讀比較法。1922年、1923年先後畢業,獲復旦大學文學士、東吴大學法學士學位,旋在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堂執行律師業務,並加入上海律師公會。1925年五卅運動時,為愛國學生作辦護律師。1929年參加全國司法會議。1932年復旦大學授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後除執行律師業務外,還先後任東吴大學法學院教授,復旦大學校董,上海法政學院校董,東吴同學會會長,上海律師公會常務委員,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華人納税會委員、董事等職。1936年為全國律師職業團體推選爲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抗日戰争爆發後,與上海各界代表聯合發起組織上海難民協會,募捐救濟難民。1940年夏離上海,取道香港至重慶; 同年12月,當選爲第二届國民參政會參政員。並擔任北碚復旦大學副校長。1942年7月,當選爲第三届參政員。1945年4月,當選爲第四届參政員。抗戰勝利後回上海,繼續執行律師業務。1946年參加制憲國民大會,並在南京設律師事務所。1948年當選爲立法院立法委員。1949年初,國民政府國防部在上海審判日本戰犯時,被指定爲日軍總司令岡村寧次之辯護律師。1949年2月赴廣州,不久去臺灣,仍任“立法委員”。1971年10月15日在臺北病逝。終年73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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