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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楊之華
释义

楊之華1900——1973

筆名之華,化名杜寧,女,浙江蕭山人,1900年 (清光緒二十六年) 生。幼年讀家塾。15歲入小學。1919年入杭州第一女子師範學校。1920年辦農村小學,自任教師。1922年初,在滬入體育學校,後任職《星期評論》社,並加入社會主義青年團。1923年冬,入上海大學社會學系。1924年11月,與瞿秋白在上海結婚; 12月與向警予參加上海國民會議促成會,又與向警予籌設上海女界國民會議促成會; 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5年1月,在上海出席中國共產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1926年3月,任中共上海區委婦女運動委員會委員; 4月任區委婦女主任; 同年,任中共中央婦委委員、上海各界婦女聯合會主席。1927年4月,與瞿秋白至武漢出席中共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 5月當選爲中共第五届中央委員; 9月赴上海,任中共中央婦委書記。1928年6月,赴莫斯科出席中共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 7月入莫斯科中山大學特别班學習。1930年8月,任中共中央婦委委員兼全國總工會女工部秘書。1935年7月,赴莫斯科,參加第七次共產國際代表大會。1942年9月,在新疆被盛世才逮捕入獄。1946年6月,獲釋出獄,赴延安,任中共中央婦委委員、中共中央晉察魯豫中央局婦委書記。1948年8月,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常務委員兼女工部副部長。1949年2月,任出席第一次全國婦女代表大會代表; 4月任中共全國婦聯黨組成員、執行委員、常務委員兼國際工作部部長,又當選爲中共全國總工會黨組成員; 7月任出席第一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表; 9月任全總女工部部長。1951年12月,任中國人民保衛兒童全國委員會委員。1953年1月,任中央婚姻法貫徹運動委員會副秘書長; 4月任全國婦聯第二届執行委員、常務委員兼宣傳部副部長; 5月任全總第七届執行委員兼女工部副部長; 10月派爲出席世界勞工組織第三次會議代表。1954年8月,任第一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9月任第一届人大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12月任第二届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1956年9月,任出席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 同年任全國婦聯女工部部長。1957年7月,任第一届人大第四次會議執行主席; 9月任全國婦聯三届執行委員、副主席; 12月任全總八届執行委員、主席團委員。1958年12月,任第二届人大代表。1959年4月,任第二届人大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1960年任全總女工委員會主任。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會選爲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候補常委。1963年兼中共中央駐國務院第一輕工業部監察組組長。1964年9月,任第三届人大代表; 12月任第三届人大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同年連任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候補常委,並兼中共中央駐國務院輕工業部、紡織部監察組組長。1965年1月,任第三届人大常務委員。1973年10月20日病逝。終年73歲。著有《婦女運動與國民革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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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4: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