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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北洋海军
释义

北洋海军 

清末海军之一。1874年(同治十三年)清政府筹办海防,江苏巡抚丁日昌建议设北洋、南洋、东洋三支水师。清廷命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事宜,是为北洋大臣负有海防责任、操有军权之始。从此年起,向英、德订购战舰。次年起陆续派遣学生赴英、法学习海军。1879年(光绪五年)在天津设立海军营务处,管理海军事务。次年建立天津水师学堂,培养海军人才。1881年(光绪七年)起修筑旅顺、威海卫军港。聘雇英海军军官琅威里任海军总教习。1885年(光绪十一年)清廷设立海军衙门,统辖全国海军,以醇亲王奕譞为总理大臣,庆郡王奕劻和李鸿章为会办大臣。操有实权的李鸿章加紧扩充北洋海军。1888年(光绪十四年)制定《北洋海军章程》,编成北洋海军,共有军舰二十五艘,官兵四千余人。拥有大型铁甲舰“定远”、“镇远”以及“经远”、“来远”、“致远”、“靖远”等快速舰只。丁汝昌任北洋水师提督,于旅顺、威海建有提督衙门,刘步蟾、林泰曾、邓世昌等分任各舰管带。但军事训练由英,德两国教习操纵。经过中日甲午战争,北洋海军全军复没。此后虽曾购置一些舰船,仍保留北洋水师名义,设有统领等官,但已不成军。1909年(宣统元年)清廷成立筹办海军事务处,沿海各舰队改为巡洋舰队和长江水师,北洋海军名义遂被取消。
北洋海军清末新式海军之一。创议于同治六年(1867)。始建于光绪元年(1875)。是年,北洋大臣李鸿章受命督办北洋海防,先后向英、德订购军舰,派遣学生分赴英、法学习海军。六年在天津设立海军营务处,办理海军事务。七年以丁汝昌统领北洋海军,定兵舰国旗质地章色之制。八年,以英人琅威理(W. M. Lang)担任海军训练。后由德人式百龄(Sebelin)训练。嗣又设立北洋水师学堂,修筑旅顺和威海卫军港。中法战争后李鸿章以海军衙门会办之便,扩充北洋海军。十一年清政府设立海军衙门。十四年制定《北洋海军章程》,编成北洋舰队,有镇远、定远铁甲舰二艘,济远、致远等巡洋舰七艘,蚊炮船六艘,鱼雷艇六艘,练船三艘,运船一艘,共二十五艘,官兵四千余人。设海军提督一员统领全军,驻威海。总兵二员分左右翼,各统铁舰为领队。下设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等官。中日甲午战争中在威海覆灭。后略有恢复。宣统元年(1909)将南、北洋舰队改编为巡洋舰队与长江舰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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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7: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