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格拉古,提比留 |
释义 | 格拉古,提比留公元前163—前133Tiberius Gracchus古罗马社会改革家。出身旧贵族氏族。其父提比留为罗马官吏,母为名将西庇阿之女。少年时受过希腊教育。公元前137年任驻西班牙罗马军团的财务官。公元前133年当选为保民官,提出维护农民利益的土地法案:每人占有公地不得超过五百犹格(每犹格约合四华亩),全家不得超过一千犹格,余数收回,按三十犹格一份, 分给破产农民使用,但不许出卖。法案获人民会议通过后,由他本人、弟盖约·格拉古和岳父亚庇·咯劳狄组成“三人委员会”执行。但遭豪门贵族反对,在选举下年度保民官时,他同三百多名拥护者惨遭杀害,尸体被抛入台伯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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