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林彪 | |||||||||||||||||||||||||||||||||||||||
释义 | 林彪1889—?广东中山人 林彪1907—1971湖北黄冈人 林彪1907—1971又名育容。湖北黄冈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入黄埔军官学校学习。毕业后,随军参加北伐战争。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参加了南昌起义。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军长、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团军团长等职。长征到达陕北后,任抗日军政大学校长。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师长。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兼政治委员,东北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司令员等职。建国后,任中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国防部长、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副主席等职。“文化大革命”中,伙同陈伯达等组成反革命集团,同江青反革命集团互相勾结,鼓吹“怀疑一切,打倒一切”,反党乱军,迫害群众,摧残广大干部,阴谋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1971年9月8日,妄图发动反革命武装政变,谋害毛泽东,另立中央。阴谋失败后,9月13日,私乘飞机,仓惶出逃,坠机摔死在蒙古温都尔汗。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通过决议,将他永远开除出党并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林彪
林彪1889——字禮源,廣東中山人,1889年(清光緒十五年) 生。早歲赴歐美留學,先入比利時大學、美國威斯康辛大學。後入德國威爾士堡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1923年回國,入廣東軍政府,任大元帥府秘書。後歷任駐德公使館館員,北京大學講師、上海臨時法院判事,1928年12月,任國民政府司法院秘書。1929年4月,署江蘇高等法院院長,1934年9月去職。後在蘇州當律師。1940年3月,任汪僞行政法院院長。1945年1月,任汪僞撤廢各國在華治外法權委員會委員。 林彪1906——1971原名育蓉,改名彪,湖北黄岡人,1906年 (清光緒三十二年)生。1919年入黄岡濬新學校。1921年秋,入武昌共進中學。1923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5年秋,考入黄埔軍校; 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6年10月畢業,任國民革命軍第四軍第十二師葉挺獨立團排長、連長。1927年8月,参加南昌起義。1928年參加湘南起義。曾任中國工農红軍第四軍營長、團長。第一縱隊司令員,红四軍軍長,中央蘇維埃委員會中央執行委員,紅一軍團軍團長。參加長征,後任中國人民抗日紅軍大學校長。1937年1月,改任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校長兼政治委員。抗日戰争爆發後,任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第一一五師師長。後在晉西作戰負傷。1939年冬,赴蘇聯就醫。1942年回廷安,任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1945年6月,在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選爲中央委員。抗戰勝利後,任中共中央東北局書記,東北民主聯軍總司令,東北軍區司令員兼政治委員,東北野戰軍司令員,第四野戰軍司令員。華中軍區司令員,中共中央華中局第一書記,第一届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員,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書記,中南軍政委員會主席,中南軍區司令員,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兼國防部部長,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1955年9月被授予元帥軍銜。爲第一、二、三届國防委員會副主席,中國共產黨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副主席,第九届中央副主席。後與陳伯達等結成反革命集團。1971年9月13日乘飛機外逃,在蒙古温都爾汗地區機墜身亡。卒年65歲。1973年8月,中共中央開除其黨籍。1981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確認爲反革命集團案主犯。著有《八路軍的戰略與戰績》等。 |
|||||||||||||||||||||||||||||||||||||||
随便看 |
|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