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森(1885—?)晚清民国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字荫荪。杨景森兄。上海圣约翰书院、南洋公学毕业。清宣统二年(1910 年)毕业于比利时安德坞大学,获商学硕士学位。曾任驻比利时公使馆秘书及财政考察团随员。学部考试最优等,赏商科进士,三年改翰林院庶吉士。1913 年被聘为币制委员会委员。后任汇业银行、新亨银行总经理,兼任北京溥益银号、同福银号董事,出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与胡筠号称双秀。1925 年被聘为财政善后委员会委员,参加关税会议专门委员。次年当选交通银行董事,1927 年初兼任张作霖安国军总司令部财政讨论委员会委员。后任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兼任天津市银行及钱业公会合组公库理事。曾主持群贤留韵社,任国剧渔阳社社长。出任上海四明银行协理,1935 年初被特聘为中国建设银公司协理,1940 年代理四明银行总经理。曾被五三工厂补聘为董事,并创办天津达仁学校,任校长。编译有《法兰西银行史》《义大利银行史》《英格兰银行史》。著有《中国海关制度沿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