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包恢 |
释义 | 包恢(1182—1268)宋文学家。字宏父,号宏斋。建昌南城(今属江西)人。宁宗嘉定十三年(1220)进士,调金溪主簿。历官刑部尚书、签书枢密院事,封南城县侯,以资政殿学士致仕。卒赠少保,谥文肃。历官所至,政声赫然。经筵奏对,诚实恳恻。平生不以文名,史传亦不及其著作,惟元刘壎《隐居通议》卷一七称其“以学问为时师表,平生为人作丰碑巨刻,每下笔则汪洋放肆,根据义理,娓娓不穷,盖其学力深厚,不可涯涘”。推之甚至。今观其书、论、序、记等文体,大都晓畅明白,气势沛然。奏札诸篇,亦剀切详明,得敷奏之体。诗主自然。著有《敝帚稿略》八卷传世。生平事迹见《宋史》卷四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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