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勒斯,约翰·福斯特1888—1959John Foster Dulles美国国务卿。共和党人。生于华盛顿。1908年和1911年先后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和华盛顿大学。1907年在海牙国际和平会议上任中国满清政府代表团秘书。1911年参加纽约苏利汶—克朗威尔律师事务所。1927年任该所所长。精通国际法。1919年任巴黎和会美国代表团法律顾问及后来的赔款委员会委员。1939年起先后获塔夫脱、普林斯顿大学等院校法学博士学位。1945年任美国出席旧金山联合国大会代表团顾问。1945—1949年任美国驻联大代表。1951年与日本就缔结和约进行谈判。1953—1959年任美国国务卿。曾制定“大规模报复”战略、“战争边缘”政策和“共同安全”计划等对外政策。狂热反共,宣称中立主义不道德,帮助发展“艾森豪威尔主义”。策划发动侵朝战争和霸占中国领土台湾,阻挠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1959年4月因患癌症辞职,旋任艾森豪威尔总统的特别顾问。著有《战争、和平与变革》、《战争与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