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江1890——1956原名德標,曾用名永發,江蘇南京人,1890年 (清光緒十六年)生。1912年赴江西南昌,投李烈鈞幕,在陸軍步兵第十團李明揚部下當兵弁。因功遞升為班長、排長、連長、營長、團長等職。1930年任江蘇省保安第四團團長。1937年抗日戰争爆發後,隨李明揚從事抗日活動。1938年5月,在江蘇蕭縣、睢寧、宿遷等地任蘇北第二游擊區指揮部副指揮; 12月在泰州任蘇北第四游擊區指揮部副指揮。1939年4月,任魯蘇皖邊區游擊縱隊總指揮部副總指揮。1941年2月,任汪僞第一集團軍總司令。1942年12月,任汪僞軍事委員會委員。1943年秋,被日軍强約去揚州赴宴,飲酒中毒,致終生殘廢; 同年12月,調任汪僞軍事參議院上將副院長。1945年抗戰勝利後,赴上海治病。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後,寓居上海。1953年回南京居住。1956年12月30日病逝。終年66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