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瀷1682—1764朝鲜李朝哲学家,实学派中“星湖学派”的创始人。字子新,号星湖,南人系统的两班(封建贵族地主阶级)出身。曾任官职,因不得志,退隐著述,致力培养青年,自成一派,把实学推到了新的阶段。政治上反对官僚和土豪兼并土地,主张实行按户分配土地的均田法。抨击封建门阀和等级制度,将蓄婢、两班、科举、僧侣、浪费、怠惰斥之为“六蠹”。主张在重视农业的前提下发展商业经济。哲学上以“气”解释宇宙的起源。认为自然的变化是阴阳二气相互作用的结果,人的生死则是“气”的聚散,反对把天灾变异和人的吉凶祸福联系在一起。认定人依靠头脑认识事物,提倡广泛研究社会和自然科学,大胆摄取欧洲先进技术。著作涉及天文、地理、军事、文艺等方面,经其弟子编成《星湖集》和《星湖僿说类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