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李濟臣 |
释义 | 李濟臣1881——字倬章,直隸 (今河北) 獻縣人,1881年 (清光緒七年) 生。天津北洋武備學堂畢業。歷任察哈爾陸軍學堂堂長。1911年為陸軍部部員。民國初年,歷任湖北第一師參謀,後爲川軍参謀。1913年任長江上游警備軍参謀。1914後任湖南镇守使兼第三師参謀長。1917年升爲旅長。1921年升陸軍中將; 同年在吴佩孚下任陸軍第三師參謀長。1922年任兩湖巡閱使署參謀長; 同年7月,授和威將軍; 8月授陸軍中將銜。1923年5月,任河南軍務善後事宜幫辦; 同年12月,署理河南省省長。1924年10月,任河南省省長; 同年11月,第二次奉直戰争時,任河南後方籌備總司令。直系失势後,與張福來同被北洋政府撤去職務。1926年入吴佩孚幕僚; 同年6月,被任命為湘鄂邊防督辦。北伐軍攻克武漢後,退入河南。1927年閒居上海。 李濟臣1890——1911湖北恩施人,1890年 (清光緒十六年) 生。14歲肄業於武昌日新學堂,旋考入東路小學,未畢業,投陸軍第八鎮二十九標一營任前隊上士。1909年參加群治學社; 同年考入湖北陸軍講武學堂。1911年參加文學社。畢業後,潛往江陰,運動炮臺官兵起事。未幾,歸武昌,與胡玉齋等製造炸彈; 同年10月10日 (農曆八月十九日) 參加攻總督署; 翌日,與張鹏程等守藩庫,後又參加攻各監獄,並迎胡瑛等出獄。旋任都督府監察。劉英在東山起兵,軍務部長孫武派與張鹏程等數十人赴天門赞襄軍務,任副都督府參謀長。任内因殺潛江巨匪錢明洪,後被錢明洪的弟弟錢明漢殺害。年21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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