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李朗如 |
释义 | 李朗如1889—1963广东南海人 李朗如李朗如传略 李敬如 江 荦 广州文史资料第25辑第240页 李朗如广州市副市长李朗如病逝省市各民主党派负责人今晨前往吊唁 羊城晚报1963年6月3日 李朗如1889——1963字澄秋,廣東南海人,1889年(清光緒十五年) 生。幼年入私塾,後考入廣東陸軍小學,繼升湖北陸軍中學及保定軍官學校,嗣赴日本,入士官學校學習。加入中國同盟會,曾參加廣州謀炸清水師提督李準和廣州黄花崗起義。1912年1月,任南京臨時大總統府參軍兼衛隊長。孫中山辭職返粤,李亦回粤,先後就任江門警察局長及廣陽綏靖處會辦,1914年春,孫中山派朱執信為中華革命軍廣東司令長官討龍 (濟光),李任參謀長。1920年8月,孫中山令援閩粤軍回粤討伐柱系時,与朱執信運動原駐廣州魏邦平 (廣州警察廳長)、李福林 (廣惠鎮守使) 部反正。1921年5月,孫中山就任非常大總統職後,任侍從秘書。1922年陳炯明叛變時,隨孫中山避居永豐軍艦。1923年3月,任大本營參事。1924年任廣州市公安局局長,未幾辭職。1926年任建国粤軍第三軍參謀長兼政治部主任; 任国民革命軍第五軍國民黨黨代表。北伐時,調任國民革命軍前敵總指揮部政務次長。1927年任廣東省政府委員; 同年12月,再任廣州市公安局局長。1931年任廣東國民政府參軍處處長,未赴任。1932年任廣九鐵路局局長。嗣任財政部廣東省銀行監察。抗日戰争爆發後,赴曲江仍任財政部廣東省銀行監察職,並受聘為廣東省政府顧問,並經營湘粤花紗布實業公司,自任經理。抗戰勝利後,曾任命為廣州市市長,未就。1946年6月,赴香港從事民主愛國運動。1948年參加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 同年底,秘密返廣州,進行策反工作。1949年10月回廣州,任廣東省人民政府委員,並當選為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政協廣東省委員會副主席,廣州市副市長,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委員,廣東省工商業聯合委員會副主委等職。1963年6月3日病逝。終年74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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