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李德全 | ||||||||||||||||||||||||||||||
释义 | 李德全
李德全
李德全1896——1972女,河北通州 (今北京通縣)人,1896年 (清光緒二十二年)生。1904年入通州私立富育小學。1911年入北京私立貝滿女子中學。1915年畢業,入北京私立協和女子大學。1919年畢業,任貝滿女中教員。1924年與馮玉祥結婚。1925年在北京創辦求知中學,任董事長。1926年3月,與馮玉祥同赴蘇聯,1927年春返國。1930年中原大戰,閻馮失敗下野後,隨馮隱居泰山。1936年1月,馮玉祥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副委員長,李在南京致力婦女運動、抗日救亡運動; 同年發起組織首都女子學術研究會,任常務委員。1938年籌辦中國戰時兒童保育會,任副理事長; 同年移居重慶,任中蘇文化協會常務理事,旋兼婦女慰勞團總會常務委員。1945年任中國婦女聯誼會主席,中國人民救濟總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又發起組織中國兒童福利事業協進會。1946年1月,被選為軍事考察團成員,參加政治協商會議陪都各界協進會,任理事; 2月任重慶較場口陪都各界慶祝政治協商會議成功大會總主席; 9月隨馮玉祥赴美國,並出席在美舉行的世界婦女代表大會。1948年9月1日,乘波貝達號客輪返國,在黑海北岸敖德薩港附近輪船起火,馮及其女兒被燒死,李被火灼傷;11月返國回東北,選為民革中央執行委員。1949年2月赴北平,任北京師範大學保育系教授兼系主任; 4月當選為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副主席; 7月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表; 10月任政務院衛生部部長,華北軍政委員會委員,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委員,中國保衛世界和平委員會全國委員會委員兼聯絡組主任; 11月連任民革中央委員。1950年4月,任中國人民救濟總會執委會副主席; 9月任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會長; 10月任保衛世界和平反對美國侵略委員會委員兼聯絡部副主任。1951年2月,任第一届世界和平理事會理事; 11月任中國人民保衛兒童全國委員會副主席。1952年1月,任華北行政委員會委員; 12月任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理事。1953年任全國婦聯第二届副主席。1954年3月,任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委員; 5月任中國對外文化協會理事; 8月任第一届全國人大代表,連任國務院衛生部部長;12月任第二届全國政協委員、常務委員。1955年3月,任亞洲國家會議中國籌備委員會委員; 6月連任中國人民兒童保護全國委員會副主席。1956年2月,任中國亞洲團結委員會副主席,國務院科學規劃委員會委員。1957年3月,任中華醫學會名譽會長,連任婦聯副主席; 7月任中國保衛世界和平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亞洲團結委員會副主席。195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9年4月,連任第三届全國政協委員,再度連任國務院衛生部部長; 9月任國務院體育運動委員會委員。1964年10月,任第三届全國人大代表。1965年1月,任第四届全國政協副主席、秘書長、兼秘書處處長。1972年4月23日病逝於北京。終年76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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